结婚证能在外地办理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明确指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如果想要在外地办理结婚证,那就必须夫妻双方有一人是当地户籍的,不然是不能办理的,必须要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所以大家想要办理结婚证,一定要先回到自己家乡哦!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2)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
a.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b.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
a.本人的有效护照;
b.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a.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b.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说了这么多,大家对于领结婚证的重要性应该已经很清楚了吧,结婚不是儿戏,不要拿自己的下半辈子开玩笑,一定要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