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个幸福的家庭是社会繁荣安定的基础。很多人都不清楚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一般是未经过法定程序认可而缔结的婚姻。对于无效婚姻而言,总会有很多的讨论点,那么今天中国婚博会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

无效婚姻就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有法定结婚条件,或者是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他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有效与无效纳入婚姻内法律制度,它实质是对违法婚姻的一项惩罚制度。是从另外一个层面来保护合法有效婚姻的。

生活中对于无效婚姻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无效婚姻的男女当事人,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不适用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的财产不能按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来处理。

关于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者是被撤离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决判。


除了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以外。我国对于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作了相关的规定。关于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中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是被撤销的婚姻,这是我国对于无效婚姻在财产方面的规定,如果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对其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有约定的,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这种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同样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等)。但这并非意味着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肯定或承认,而只是对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处理,首先由当事人自己自愿协商处理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全,则可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决定做出裁判。这是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司法最终救济原则的体现。

总之,以上就是中国婚博会小编为您带来的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2286228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