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最头疼的就是财产分割。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区分个人财产、婚姻财产和家庭财产。第二,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解决。

一、夫妻对财产的归属没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的争议的,按照协议处理。但规避法律的协议无效。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者双方购买的劳动所得和财产;

(二)一方或者双方继承、捐赠的财产;

(三)一方或者双方从知识产权中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者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

(五)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

(六)一方或者双方的其他合法利益。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退伍军人和转业军人10年以上取得的退伍军人费、转业费,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摊。复员军人从军队带回的医疗费、生产费,归本人所有。

四、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的婚后财产,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属性被划分时,分别管理和使用的属性属于彼此。

五、双方分配的财产有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由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向另一方多取得财产的一方赔偿。

六、已登记的婚姻尚未同居。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物和礼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应考虑到财产来源和数量。各自购置、使用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七、夫妻的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由权利人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提供有力证据,人民法院不能核实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八、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个人用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九、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另一方合伙经营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可以由一方共有,共有财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合伙企业财产价值的一半。

十、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可以分配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共用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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