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
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了婚姻登记所需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没有户口本、身份证的,还可以使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另一方无直接血缘关系,并在三代内附随血亲关系签署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提前拍摄准备好两寸免冠组。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登记手续。
结婚的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
结婚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也称为积极条件,包括:婚姻必须是双方完全自愿的。
“婚姻法”第5条规定:“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得被任何一方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干涉。“这项规定要求双方都有结婚的能力,没有结婚的障碍。
婚姻是一种身份行为,双方享有专属权利。大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席,不得委托代理人。
“婚姻法”第6条规定:“男子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岁,女子不得早于20岁。提倡晚婚晚育”,这一规定表明,虽然婚姻自由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但并非所有公民都能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定结婚年龄是强制性的,晚婚只是一种号召和鼓励措施。晚婚是指年满25岁的已婚妇女和23岁妇女的第一次婚姻,以及已满24岁并初育为晚育。
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结婚的禁止条件
禁止结婚的条件又称为消极条件,或排除的条件和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禁止条件如下:禁止在一定范围内与亲属结婚,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直系血亲不得结婚。”;禁止患有某种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从医学角度来看,患有疾病的主要患者不应结婚,其类型如下:
(1)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患者发病期。
(2)未治愈的性病患者。
(3)严重智力迟钝,即痴呆。
(4)正在发病的法定传染病。
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是患者患有婚前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声明解除婚姻,并撤回婚姻证。但不限于婚后患此病者。
婚姻是一种身份行为,双方享有专属权利。大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席,不得委托代理人。没有户口本的,也可以凭户籍证明、身份证领取结婚证。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本站的客服专员了解详情!